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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课题研究竟然出现了这样的丑事!

警示:课题研究竟然出现了这样的丑事!

关于王冰严重违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定的通报

作者:规划办 发表时间:2008-11-07 来源:规划办 阅读次数:8145

教科规办函[2008]017fficeffice" />

 

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有关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各课题主持人:

 

经群众举报,我办多方查实,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王冰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2007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与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关系研究”(课题编号:BEA070009)中存在多处违规问题:1.私自套用我办公章,私刻课题组公章向全国发文征集实验学校和子课题。2.通过网站、宣传品向全国征集实验学校和子课题,向每个参与单位收取课题管理费1500元。3.擅自篡改我办下达的课题通知,增加了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内容。4.对课题进行不实宣传。

该课题国家已有7.2万元经费投入,当事人了解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得营利、不得私刻公章、不得大面积征集实验学校和子课题的规定,但仍然明知故犯,酿成严重错误。

在调查过程中,山东师范大学积极协助,王冰能够配合调查,使问题得到及时澄清。

为教育本人,挽回不良影响,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作出以下处理意见:1.撤消该项目,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2.在我办网站公开通报批评;3.取消当事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资格;4.要求所在学校依法处理当事人;5.责成所在学校退还所收取的课题管理费用,收回发出的无效证章。

希望各方面以“王冰事件”为教训,严厉打击和防范各种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违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进一步促进教育科学的繁荣和发展。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ffice:smarttags" />                20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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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警示:课题研究竟然出现了这样的丑事!

诸位,这是不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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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警示:课题研究竟然出现了这样的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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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警示:课题研究竟然出现了这样的丑事!

属于诈骗!学术届出现这样的事情,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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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警示:课题研究竟然出现了这样的丑事!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严厉打击科研违规行为 

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山东师范大学王冰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时存在的严重违规现象作出了严肃处理并发出通报。根据通报内容,王冰的主要错误是私自套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公章和私刻课题组公章,擅自向全国发文征集实验学校和子课题并向每个参与单位收取课题管理费1500元;篡改课题内容并对课题进行不实宣传。据了解,王冰以收取课题管理费名义共收取了83个单位交纳的124500元,挂在学校帐上。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报表示:希望各方面以“王冰事件”为教训,严厉打击和防范各种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违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进一步促进教育科学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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