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美术活动中的评价环节,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沦为形式,匆匆走过场,甚至直接省略。评价活动,可以从构思、造型、着色、布局等方面去进行,也可以从作画习惯上评价。评价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可以让幼儿学习同伴的美术表现技法、受同伴构思的启发,亦可以给幼儿留下延伸的空间。在评价形式上可以采取幼儿自我评价、同伴评价或教师直接评价等方式。幼儿的表达能力有限,在语句和语意上会显得杂乱无章,教师要擅于从中拎出关键的词句。另外,教师的语气稍微夸张一些,脸部表情可再丰富一些,这样可以更加吸引幼儿的注意力。我们还要意识到:绘画是孩子的一种“内心语言”的表达方式,老师不必纠结于对绘画技法的评定,而应更多的关注孩子的自我表达以及对其艺术天性的保护。